1、基层工会如何设置财务机构、配备财务人员?
答:(1)基层工会应设财务机构或配备专职财务人员,小型基层工会可聘请兼职工会会计。会计、出纳要分设,钱、帐、物要分管。
(2)工会主席、工会经审委员不能兼任工会财务工作。
2、基层工会如何设立账户,执行何种会计制度?
答:(1)单位工会成立后,持总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的批复,即可到专业银行开设工会账户。
(2)基层工会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《工会财务会计制度》。
3、工会经费独立的内涵是什么?
答:(1)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,建立预算、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。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。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,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,接受监督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。
(2)工会的财产、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、挪用和任意调拨。
(3)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、事业单位,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。
(4)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,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。
4、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哪些?
(2)企业、事业及机关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的经费。
(3)工会所属的企业、事业上缴的收入。
(4)人民政府和企业、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。
(5)其他收入。
5、工会会员如何交纳会费?
(2)无固定收入的会员,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。
(3)会员所得各种奖金、津贴、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护条例或其他法律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、救济费、退休金、退职金等,均不计算交纳会费。
6、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如何交纳会费?
答: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按照会员每月工资收入的0.5%计算交纳会费。“工资收入”大休包括:
(1)机关的工会会员:职务工资、级别工资、基础工资、工龄工资;
(2)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:职务工资、等级工资;
(3)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:岗位工资、等级工资。
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收入,不计算交纳会费。(未完待续)
答、(1)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.5%的会费,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。答:(1)会员缴纳的会费。